|
惠陽府告〔2024〕58號 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等法律法規,經惠陽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惠陽區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維布村、嶺湖村地段以及新圩鎮產徑村、東風村、新豐村、新聯村、長布村地段合計89.1802公頃集體土地,作為深莞惠紅色干線改建工程(一期)項目用地,現依法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和面積 擬征收地塊位于惠陽區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維布村、嶺湖村地段以及新圩鎮產徑村、東風村、新豐村、新聯村、長布村地段,屬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大路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老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水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下徑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榨房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嶺湖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澳頭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曾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維白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紅星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塘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圍墩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張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產徑村建新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產徑村橋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產徑村塘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產徑村老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產徑村老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產徑村新利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產徑村新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產徑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村老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村欠三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村欠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村散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元洞村洋坑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村山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村欠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新豐村塘口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新聯村大嶺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新聯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長布村橫江嶺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長布村老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長布村上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長布村烏石頭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長布村新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長布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長布村長布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合計89.1802公頃。四至范圍詳見附件《被征地四至紅線圖〔深莞惠紅色干線改建工程(一期)項目〕》。 二、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深莞惠紅色干線改建工程(一期)項目建設。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會同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秋長街道辦事處及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面積、數量等信息。調查結果將與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項 本預公告的公告期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6日止。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征地范圍內,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區分局、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惠州市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下列事項,待征地補償工作完成后恢復辦理: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 (二)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 (三)辦理入戶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退伍轉業、畢業生戶籍回遷、刑滿釋放等原因應當入戶、分戶的除外。 (四)以被征收土地上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變更或其他審批、備案手續。 (五)改變土地、房屋用途。 (六)房屋、土地的轉讓、租賃和抵押。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聯系人:唐相會;聯系電話:0752-3557999; 羅巖華;聯系電話:0752-3333062。
附件:被征地四至紅線圖〔深莞惠紅色干線改建工程(一期)項目〕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