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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提高區域土地利用效益。惠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三棟鎮沙澳村同一、同二、同三、上二、駱塘、新屋、官橋圍、文一、文二、圍新經濟合作社;田心村立新、新建經濟合作社;竹仔園經濟聯合社;沙澳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面積21.8426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現擬定了《惠州市惠城區2021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將有關內容和事項公告如下: 一、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號),所屬征地補償標準及補償金額如下: 土地權屬人 | 地類 | 面積 (公頃) | 補償標準 (萬元/公頃) | 補償金額 (萬元) | 三棟鎮沙澳村同一、同二、同三、上二、駱塘、新屋、官橋圍、文一、文二、圍新經濟合作社;田心村立新、新建經濟合作社;竹仔園經濟聯合社;沙澳經濟聯合社 | 農用地 (不含林地) | 18.6902 | 127.2000 | 2377.3934 | 林地 | 1.6084 | 69.9600 | 112.5237 | 未利用地 | 1.5440 | 50.8800 | 78.5587 | 合計 | 21.8426 |
| 2568.4758 |
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 上述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標準執行。 三、留用地安置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及《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等文件規定實施。 四、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有關政策執行,具體保障人數和費用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定。 五、補償登記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期滿后5日內,持身份證明材料和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調查結果為準。 六、其他事項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集意見期限為公告張貼之日起30日。擬征收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及其他相關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請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的名義在公告期滿5個工作日內按《自然資源聽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送達惠城區自然資源局。聯系人:溫英俊,聯系電話:0752-2167233。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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