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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區,對已建的四座橋梁的護欄設施改造,包括隆生大橋、西枝江大橋、水門大橋、東新橋。主要實施內容是對于外側僅設置了人行道欄桿的橋梁,在人行道內側增設鋼護欄與機動車道分隔;對原防撞設施為混凝土護欄的橋梁的護欄頂增設鋼管。項目總投資為968萬元,其中建安費82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93萬元,預備費46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定,項目涉及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達到招標條件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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