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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接到消費者在飲用涼茶方面的投訴,其內容主要涉及部分商家在涼茶售賣中,宣稱涼茶有功效等夸大宣傳等情況,擔心涼茶在制作中存在添加西藥等違禁物質。為引導廣大消費者正確認識和購買涼茶,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
一、涼茶是傳統中草藥植物性飲料的通稱。涼茶是廣東等嶺南地區的人們根據當地的氣候和水土特征等方面獨特的特點,在長期預防疾病與保健身體的過程中形成的以中醫養生理論為指導,以中草藥為原料制作出的一種清熱解毒、生津止渴、祛火除濕的飲料。飲用涼茶是嶺南地區特有的一種飲食文化。涼茶的制作是用復方或單味藥食同源的中草藥煎熬而成,根據傳統習俗來指導人們日常的飲用行為,無劑量限制,也無需醫生的指導。
二、涼茶經營者需取得相應經營許可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廣東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涼茶屬于食品范疇,涼茶生產經營需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原《餐飲服務許可證》)。涼茶生產經營者需要將涼茶制作中所使用的中藥材原料清單名錄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局進行備案,并嚴格按備案品種進行生產加工。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和涼茶的定義,涼茶只能是用純中草藥煎熬而成的,在涼茶的加工制作過程中添加西藥或其他任何違禁物質都屬于違法行為。
三、消費者飲用涼茶應注意事項
1、從正規渠道購買涼茶飲用。消費者飲用涼茶時,要通過正規合法渠道或在具備相關資質的店鋪中進行購買,必要時可查看涼茶產品的標簽標識是否正規、合法,涼茶店鋪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資質等。
2、不應過度迷信對涼茶功效的宣傳。涼茶不是藥物,它是“藥食同源不治已病”的一種植物飲品。廣大消費者在飲用涼茶時,應把涼茶當作普通食品看待,不應追求或過度迷信商家對其功效方面的宣傳。
3、飲用涼茶也有禁忌。涼茶畢竟是中草藥制成,飲用時要注意因人制宜。脾胃虛寒、老人、小孩、孕婦和哺乳期的婦女要慎服。即使是健康人,過度飲用涼茶輕者脾胃不適,重者會誘發胃腸道疾病。因此涼茶不能濫服,更不宜以治療為目的長期服用。
發現違法行為及時舉報。消費者如發現涼茶銷售者存在無證經營的情況,或懷疑涼茶生產經營者有非法添加西藥等違禁物質的違法行為,應及時主動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對有關違法行為進行堅決打擊。
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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