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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公布2025年全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具體如下: 一、執行標準 ?。ㄒ唬┤谐青l最低生活保障標準932元/人月,實行城鄉一體化。其中,城鎮低保人均補差不低于698元/人月,農村低保人均補差不低于528元/人月。 ?。ǘ┤谐擎偺乩藛T基本生活標準1620元/人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1492元/人月。 各縣(區)現行保障標準高于上述執行標準的,按不低于現行標準執行。 二、執行時間 本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惠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30日 惠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惠州市2025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惠民發〔2025〕33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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