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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環建〔2016〕108號
關于惠州市博羅縣楊橋鎮100兆瓦農業光伏電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惠州市永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局報來由深圳市宗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惠州市博羅縣楊橋鎮100兆瓦農業光伏電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惠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對《報告表》的評估意見及博羅縣環保局的初審意見收悉。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惠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對報告表的評估意見、博羅縣環保局的初審意見。
二、惠州市博羅縣楊僑鎮100兆瓦農業光伏電站項目位于惠州市博羅縣楊僑鎮坪塘辦事處,項目總投資為87297.21萬元,占地面積200hm2,主要建設光伏發電區工程、110kV升壓站工程和輸電線路工程等,總裝機容量為100MW,服役期25年,年均發電量為10622.12萬kW?h。
項目100MW光伏電站項目共安裝385000塊260Wp多晶硅組件,裝機容量為100MWp。光伏組件24塊1串,接入華為組串逆變器,再由35kV箱變將逆變器輸出的電壓等級為0.48kV交流電提升至35kV,再由集線回路送至110kV升壓站,由升壓站110kV主變集中升壓至110kV后,接入電網。
項目新建單回架空線路長1x3.14km,新建單回電纜線路長1x0.36km。從110lkv楊僑光伏電站出現后往東南方向,經水庫隊至坪塘隊,然后平行110KV仰楊線至坑口嶺,采用電纜線路鉆越110kv公楊線(N51-N52檔),完成鉆越后再采用架空線路接入110Kv楊村站。
根據《報告表》的評價結論,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我局同意惠州市博羅縣楊橋鎮100兆瓦農業光伏電站項目的建設。
三、項目建設應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應落實有效的防工頻電場、磁場強度措施,減少對公眾以及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運行過程工頻電場強度不得大于4000V/m、磁感應強度不得大于100μT。
(二)對主變壓器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及采取有效的消聲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三)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建立健全施工期和運行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預案和應急處置體系;選用具有較好低溫流動性的環烷基變壓器油,設置足夠容積的事故貯油池,并加強應急油池的管理,保持足夠的容積,防止事故發生時造成變壓器油事故性排放。廢變壓器油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HW08類危險廢物,更換時須交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
(四)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落實施工期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減少施工過程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合理組織施工,盡量少占用臨時施工用地,高度重視對沿途地表植被的保護;施工完成后,須做好臨時施工占地的生態恢復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噪聲擾民;施工期間噪聲須滿足《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
四、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
五、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應向我局申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項目分期建設,應分期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我局審批后,方準繼續建設。
六、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由博羅縣環保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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