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0月28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規定和市政府批準的2015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2015年6月,惠州市審計局對惠州市海上應急搜救中心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送達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海上應急搜救中心是2006年經惠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市屬公益性一類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委托惠州海事局管理,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主要負責惠州轄區水域24小時海上接警值班,組織、指揮、協調海上應急、搜救及油類化學品泄露應急處理等“二防一救”工作。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4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財預〔2014〕16號),市財政年初批復市海上應急搜救中心2014年度預算收入186.01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5.98萬元,預算總計201.99萬元;實際到位資金230.89萬元,其中:本年預算收入201.99萬元、其他收入28.90萬元。
市財政批復市海上應急搜救中心2014年度預算支出201.99萬元;實際支出231.28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市海上應急搜救中心2014年度總收入230.89萬元;本年總支出231.28萬元,其他資金支出29.29萬元;本年度收支-0.39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上年結余2.08萬元,年末累計結余2.08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市財政2014年初批復市海上應急搜救中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3.50萬元,無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2014年市海上應急搜救中心“三公”經費實際支出3.7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0.2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3.5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0萬元),比201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4.79萬元減少了1.02萬元,同比下降21.29%。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規范了該單位的會計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