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惠州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據《規定》,持有我市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或無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但申請時在我市參保且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申請落戶惠州。
無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戶口登記集體戶
根據《規定》,持有我市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或無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但申請時在我市參保且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申請落戶惠州,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落戶。有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戶口登記在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無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戶口登記在工作單位集體戶或參保地屬地居委會(社區)集體戶,按以下順序登記入戶地址:申請人父母名下房產(經房屋產權人同意)或人才公共集體戶(僅限人才入戶);工作單位集體戶;工作單位無集體戶的,遷入工作單位屬地居委會(社區)集體戶;實際居住地屬地居委會(社區)集體戶。
在本市有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戶籍人員,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非本市戶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
《規定》涉及的“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是指本市內登記在申請人本人、配偶、子女名下,不動產權屬證書房產用途欄記載為“住宅”的房屋;涉及的“住宅房屋”是指依照民用住宅建筑標準合法建造且已編制標準地址的居住類房屋,不含人防使用區域,地下室,人物混居場所,車房(車庫)或改裝成住宅的車房(車庫),倉庫,商(店)鋪及夾層,改造成旅館或酒店的公寓,移動居所、茅棚、危房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符合日常居住情形的建筑物或物體。
此外,《規定》涉及的“參保”是指申請人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申請人應按法律規定購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并出具參保證明或繳費證明;涉及的“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是指申請人持有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或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且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受理單位通過系統核實)。
《規定》指出,戶口遷入地址按以下原則辦理:本市有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戶口遷移至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沒有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按以下順序登記入戶地址:申請人父母名下房產(經房屋產權人同意)或人才公共集體戶(僅限人才入戶);工作單位集體戶;工作單位無集體戶的,遷入工作單位屬地居委會(社區)集體戶;實際居住地屬地居委會(社區)集體戶。
《規定》中,單位集體戶設立情形有:本市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部隊、學校、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屬的人才服務機構及居委會(社區);本市注冊企業有自有合法產權宿舍,入戶人數應達10人及以上且有專人負責管理集體戶口的。符合其中情形之一,經所在地公安機關核準,可以設立單位集體戶。
明確大中專院校學生、公務員等入戶條件
《規定》對大中專院校學生、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等入戶條件也作出明確規定。
《規定》指出,在我市參保且是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具備初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具備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經遷入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實人才入戶資格,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落戶。國家、省和市政策文件規定引進的人才,按其規定執行。
普通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學生入學、畢業、轉(退)學按以下情形辦理戶口遷入:本市普通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招收的非本市戶籍的學生,入學時可自愿申請將戶口遷入就讀學校集體戶;在我市申報居住登記的非本市戶籍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按“先入戶后就業”原則,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因到市外就讀普通全日制大中專院校、職業技術學院及技工學校遷出戶口的原本市戶籍學生,畢業、退學(轉學)、休學(輟學)后,可申請將戶口遷回原籍。
經我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正式調入或公開招聘錄用到我市的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及國有企業員工;中央和省屬駐惠機關及辦事機構、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按權限正式調動或招錄到我市駐地工作的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及國有企業員工;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招錄到我市工作的部隊文職人員,均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落戶。
符合安置規定并安置在本市的軍隊轉業干部、復員軍官、離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軍士)等人員,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落戶;駐惠部隊軍官、軍士的家屬,符合部隊有關隨軍條件規定,經部隊批準,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此外,經依法批準來我市定居的華僑和港澳臺居民、恢復中國國籍的外籍華人以及加入中國國籍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可申請在我市登記戶口。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人口結構
《規定》根據國家、省和市有關新型城鎮化建設等文件精神制定,旨在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動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一步優化人口結構,助力我市打造廣東高質量發展新增長極。
市、縣(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審核、辦理入戶手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人才引進、收養救助、退役軍人安置受理等相關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相關類型人員落戶工作。
符合本規定遷入戶口的人員,提供的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經查實存在隱瞞、欺騙作出虛假承諾的,或者使用偽造、編造的虛假申請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請不予辦理;已辦理入戶的,予以注銷,責令申請人回原戶籍遷出地恢復戶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記者侯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