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國家安全局、市氣象局、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設管理辦公室制定了《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惠州市國家安全局 惠州市氣象局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惠州市通信建設管理辦公室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工作實施細則》(下稱《細則》),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州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規定,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體系和覆蓋市、縣(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到2020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
二、適用范圍
根據工程實際,規定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發施工許可的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納入竣工驗收管理,各縣(區)竣工聯合驗收管理工作參照《細則》執行。
三、聯合驗收事項
根據工作需求,對規劃、質量安全、消防、結建式人防工程、城建檔案、國家安全、光纖到戶、防雷事項進行聯合驗收,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四、工作主要方式
(一)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實現統一受理、并聯審批、信息共享。專項驗收主管部門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共享材料。
(二)竣工聯合驗收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請、受理、現場勘驗(核驗)、復驗、出具聯合驗收意見等。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的總體要求,竣工聯合驗收時限從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的12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除竣工聯合驗收必備的保證材料外,專業驗收部門可以實行承諾制容缺辦理,由建設單位在申請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時提交書面承諾并按期限補齊。
五、工作職責
竣工聯合驗收由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統籌管理。各專項驗收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業驗收事項的受理條件、申請材料、辦事清單和辦事指南,積極配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時完成工作。
六、政策解讀部門
本《細則》由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