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被看作是衡量一個家庭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標。日前,國家統計局惠州調查隊公布2014年惠州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顯示,惠州居民收入水平保持穩步增長,城鄉差距明顯縮小:2014年,惠州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01.6元,比上年名義增長10.2%,增速高于全省、全國平均水平,扣除價格影響因素,實際增長7.9%。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恩格爾系數分別為36.5%和39.2%,屬于“富裕”水平。
食品煙酒消費支出占比低于40%
收入水平是體現居民富裕程度的重要因素,不過生活消費成本的高低也直接影響市民的生活水平。
惠州城鎮和農村居民人均食品煙酒消費支出分別為7323.8元和4316.8元,占總支出比重(即恩格爾系數)分別為36.5%和39.2%。按照國際上通行的標準,恩格爾系數在59%以上為貧困,50~59%為溫飽,40~50%為小康,30~40%為富裕,低于30%為最富裕,惠州居民當前總體處于“富裕”狀態。
除了食品煙酒消費之外,居住消費和發展型消費(交通通訊和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之和)也是居民支出的大項。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居住支出為4505.3元,是農村居民的1.79倍,占總支出的22.5%,這表明城鎮居民在居住方面承擔著較大的壓力。
“錢袋子”鼓起來的惠州居民在消費結構上也出現了優化。2014年,惠州城鎮居民人均交通通信和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為4845.1元,占城鎮居民人均消費總支出的24.1%。
居民收入主要來自工資占比67.1%
記者了解到,我市的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范圍涵蓋全市7個縣(區),全市的調查戶包括城鎮和農村居民共960戶。
根據調查數據,2014年惠州市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99.6元,增長9.5%,扣除價格影響因素,實際增長7.2%;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64.4元,增長10.7%,扣除價格影響因素,實際增長8.4%。
農村居民收入名義增速和實際增速都快于城鎮居民1.2個百分點,使惠州城鄉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2.43:1縮小至1.9:1。
“惠州農村居民收入增速已連續多年跑贏城鎮居民。”國家統計局惠州調查隊副調研員張浩發說,要讓老百姓過上富裕幸福的生活,首先要讓他們的“錢袋子”鼓起來。近年來,惠州繼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強化財政轉移支付功能,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并以發展工業與現代農業和轉移富余勞動力為路徑,開展對口幫扶、村企共建等幫扶工作,使農村經濟較快發展,居民收入進一步提高,城鄉收入差距逐步縮小。 記者發現,在我市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構成中,工資性收入仍然是主力,占居民收入的比重達67.1%,為15366.1元。
張浩發分析說,工資性收入的增長主要得益于企業用工待遇和福利標準的不斷提高,而隨著勞動力價格的持續上漲,工資水平也呈現出持續剛性增長的態勢,這也必將拉動城鄉居民工資性收入在今后一段時間內繼續快速增長。
工資收入應實行“三不低于”政策
居民收入水平關系市民的購買能力,不僅關系市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感,也關系到內需增長,商貿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
張浩發表示,惠州市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在全省不算高。從這幾年的情況看,在我市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構成中,工資性收入仍然是主力。他建議,接下來要推動城鄉居民工資性收入增長,建立健全包括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在內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其中對企業工資性收入實行“三不低于”政策,即企業工資性收入總額的增長不低于企業利潤總額的增長;企業平均工資性收入的增長幅度不低于當地物價的上漲幅度;企業員工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張浩發建議,要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勞動就業問題,提高就業質量;提高社會保障水平,促進城鄉居民轉移性收入增長。記者黃曉娜 通訊員孔遠川 胡 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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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支配收入?
可支配收入,指調查戶在調查期內獲得的、可用于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調查戶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現金收入,也包括實物收入,由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和轉移凈收入4部分組成。(曉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