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二套轉首套’是指在2023年8月18日之前,手上沒有房,但是有貸款記錄的個人和家庭,如果你再次買房的時候,因為有了貸款記錄,執行的是二套住房的貸款。那么,在2023年8月18日之后,住房城鄉建設部發文明確提出了,如果家庭名下沒有住房,但是有貸款記錄,如果你再次買房的話,就執行首套住房的優惠政策,就是所謂的‘認房不認貸’。
在這項政策下,不少人選擇通過“二套轉首套”操作,來主動申請利率調整。那么,如果是“首套房”,是不是可以抵扣個稅呢?
根據個稅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