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fā)《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九條 科技創(chuàng)新團隊項目申報條件:
(一)團隊由1名帶頭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員組成,團隊帶頭人、第一核心成員和第二核心成員申報當年均不超過60周歲。團隊帶頭人應具有博士學位、副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技能等級,應在申報單位擔任(擬任)高層技術管理人員或研發(fā)項目負責人等重要職務,具備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科技成果。團隊第一、第二核心成員應具有碩士學位、中級職稱或技師技能等級及以上條件。
(二)研究項目應為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fā)攻關項目,能有效解決核心技術、共性關鍵技術或“卡脖子”技術,具有較大的發(fā)展?jié)摿Α?chuàng)新價值和經濟社會效益。
(三)申報單位與團隊帶頭人和第一、第二核心成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周期應能夠覆蓋團隊項目合同執(zhí)行周期。
(四)申報單位應為惠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fā)機構、高新技術企業(yè)、科技型中小企業(yè)或其他建有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市級及以上創(chuàng)新平臺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