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范性文件辦理的相關程序和規定,7至8月,我們采取書面發函、召開座談會、市政府和我局官網公示的方式廣泛征求相關單位、有關代表及社會各界對《惠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現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書面發函征求意見情況
7月至8月,我局采取書面發函的方式征求市直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區)的修改意見及建議。共收到書面復函52份,其中40份無修改意見,12份復函共提出了20條意見建議。經座談會討論研究采納13條、部分采納3條、不采納4條。不采納的內容主要有本辦法適用范圍的表述方式、各專業技術崗位招聘專業人才的具體要求、鄉鎮(街道)的編外人員招聘、企業年金等問題。具體采納情況及理由詳見附件1。
二、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情況
7月20日至8月16日,我們在市政府和市人社局官網上公開征求《惠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及建議,共收到4名網友的回復意見。其中采納1名、部分采納2名、未采納1名。具體采納情況及理由詳見附件2。
三、座談會征求意見情況
8月17日,我們在市人社局六樓會議室會同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財政局邀請市公安局、教育局、審計局、自然資源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社保局等單位共10余名相關工作人員及20余名編外人員代表參加了征求意見座談會。會上所有與會人員都對《惠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內容表示肯定和支持,各單位及大多數編外人員代表都進行了很好的發言,提出了本單位及個人的意見建議。意見建議內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編外人員數量不夠的問題。市衛健局反饋市120急救指揮調度中心工作量大、任務急、標準要求高,編外人員數量嚴重不足;市教育局反饋編制內的女老師占比高,休產假的人員多,雖然市委編辦為市直公立中小學增加了部分教師編制,但對編外老師的需求仍然較為迫切;自然資源局反饋本單位部分工作專業性很強,對編外的專業技術人員需求量大,希望以后能多補充些編外人員指標。
二是薪酬待遇標準過低的問題。市公安局反饋近些年來收到的關于薪酬待遇偏低的投訴和信訪件較多,招聘的人員素質普遍不高,人才保留難、離職率高;衛健局反饋120急救指揮調度中心招聘的人員素質很難與崗位需求相匹配,辛苦培養出來的人才因薪酬待遇偏低保留難度也較大;社保局反饋能不能把年度考核結果跟年底績效掛鉤,未休年休假報酬如何發放。大多數編外人員代表都希望薪酬待遇相關內容這次能和管理辦法一同出臺,并盡快實施;薪酬待遇標準相比以前能有較大輻度的提升;工資檔次的調整年限過長,以后每兩年能調整提高一次工資標準;增加編外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等等。
三是關于極個別的文字表述問題。市審計局反饋第六條的主語和賓語的搭配不當;市委組織部反饋第七條容易產生歧義。
我們建議:
一是關于編外人員數量不夠問題。待下一步管理辦法出臺后,對工作確有需要的,各需求單位主管部門可按照辦法的要求提出新增指標申請。
二是關于薪酬待遇問題。薪酬待遇相關內容通常會根據市財政保障能力、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動態調整,而管理辦法屬政策性文件,應保持相對穩定,如將薪酬辦法合并在管理辦法中印發,不利于下一步的薪酬待遇動態調整。管理辦法出臺后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財政保障能力、編外人員的實際工作,并參照友鄰地市情況,充分考慮各單位和編外人員代表的訴求,抓緊擬制薪酬辦法。工資檔次調整的周期不宜太短,否則市財政支出會增長過快,不利于編外人員規范化管理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
三是關于極個別的文字表述問題。將第六條“包括教育、法律……等專業技術崗位”修改為“包括教育、法律……等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將第七條“在單位從事倉儲管理、會務輔助……”改為“以及在單位從事倉儲管理、會務輔助……”。
附件:1.《惠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意見征集及采納情況統計表.docx
2.《惠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網上公示意見征集及采納情況統計表.docx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