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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含乳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制品、糕點、酒類、冷凍飲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飲料、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4大類食品127批次樣品,檢驗項目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抽檢酒類1批次,檢驗結果為不合格;抽檢了含乳食品2批次(其中糕點1批次、飲料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7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點7批次、酒類9批次、冷凍飲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89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調味品1批次、飲料3批次、肉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檢驗結果均為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內在質量情況如下:
惠州市博羅先鋒保健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日生產的人參酒(露酒),酒精度(20℃)(明示)檢出值為39.7%vol,不符合標準規定的45±1.02%vol的要求。檢驗機構為惠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及時移交給所在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予以查處,并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認真落實整改,同時,有關查處情況由縣(區)局按規定公開處罰信息。抽檢產品合格信息和產品不合格信息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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