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污染物產生情況 1、海洋污染 施工期:施工過程均在工作船碼頭岸上,不涉及海域施工,對海洋環境無影響。 運營期:本項目海水淡化產生的外排廢水主要是濃鹽水,該濃鹽水與惠州LNG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冷排水混合稀釋依托惠州LNG接收站現有排海口近岸排放,稀釋后的排水鹽度為現狀海水鹽度的1.001倍,因此本項目濃鹽水的排放對海水水質環境影響很小。 2、水污染 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 運營期:主要包括化學清洗廢水、砂濾和超濾產生的反沖洗水、氣浮及砂濾產生的泥水和反滲透系統產生的濃鹽水。 3、大氣污染 施工期:主要為材料運輸、堆存等施工活動產生的粉塵以及施工機械設備廢氣、運輸車輛尾氣等。 運營期:不產生大氣污染。 4、噪聲污染 施工期:運輸車輛和施工機械噪聲。 運營期:取水泵、給水泵、膜處理單元高壓泵以及排泥泵等設備運營噪聲。 5、固體廢物污染 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運營期:生活垃圾、廢濾袋和廢膜元件、廢濾芯、一般材料廢包裝、污泥、酸、堿廢包裝、化學清洗水和含油抹布手套、廢潤滑油等。 6、環境風險 項目涉及的危險物質主要為鹽酸、次氯酸鈉及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化學清洗水,本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I,風險較小。 二、處理處置措施 1、廢水 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現有項目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用于廠內灑水、綠化,不外排。 運營期:1)超濾裝置化學加強反洗(CEB)和反滲透膜化學清洗產生的化學清洗水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2)砂濾和超濾產生的反沖洗水送至原水管道回用于生產,不外排。3)氣浮和砂濾產生的泥水經污泥濃縮池壓濾后依托LNG接收站現有MBR一體化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達標后用于道路灑水防塵和綠化,不外排。4)反滲透系統產生的濃鹽水與現有項目冷排水混合稀釋后依托現有冷排水排海口排放。 2、廢氣 施工期:現場圍擋、出入車輛清洗、施工道路硬化、裸露土地和散裝物料堆放覆蓋、施工場地灑水抑塵、維護施工設備、運輸車輛盡量減少施工設備及運輸車輛的燃油廢氣等。 運營期:不產生大氣污染物。 3、噪聲 施工期:采取源頭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強噪聲的施工機械夜間停止施工作業等措施。 運營期:加強噪聲設備監管,嚴格采取降噪措施,做好減振和隔聲措施,確保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資源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環衛收集處理,危廢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運營期:生活垃圾統一交由市政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5、環境風險 現有項目一期工程于2024年12月完成了《廣東惠州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本項目應納入應急預案并及時進行修編。 6、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加強運營期的海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