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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不予批復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現將項目環評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可在公示時間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限為本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聯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號市民服務中心7號樓,郵編516001 聯系電話:0752-2167941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單位 | 存在問題 | 1 | 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重新報批) | 惠州市河惠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惠州平潭至潼湖 | 北京中咨華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存在“項目紅線范圍內有部分用地未辦理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手續、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等問題。 上述問題屬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的“建設項目選址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的”情形。 |
(信息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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