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是員工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員工生活污水納入陳江街道二號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脫酸塔廢堿液定期更換,每季度更換一次,采用噸桶密封裝后暫存于危廢間,定期交由有相應危險廢物資質單位處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2、廢氣:本項目產生的工藝廢氣主要包括顆粒物(含碳黑塵)、鎳及其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鈷及其化合物、非甲烷總烴、TVOC、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5#廠房、6#廠房無氧破碎機和熱解爐產生的廢氣通過密閉管道送至燃燒室(添加天然氣助燃)進行燃燒,燃燒后廢氣經“SNCR脫硝+急冷降溫+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干/濕脫酸+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裝置”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1)排放。5#廠房、6#廠房廢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生產線細碎、篩分產生的粉塵經“旋風+脈沖布袋除塵”處理后經15m排氣筒(DA002)排放。7#廠房極片加工線撕碎、粉碎、篩分產生的粉塵經“旋風+脈沖布袋除塵”處理后經15m排氣筒(DA003)排放。 3、噪聲:項目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后,項目南側廠界噪聲貢獻值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的要求,北側、東側、西側廠界噪聲貢獻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在聲環境敏感點處的晝間噪聲貢獻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的要求。 4、固體廢物:項目產生的廢活性炭、脫酸塔廢堿液、廢堿渣、廢機油交由有相應危險廢物資質的單位處置;廢包裝材料交由資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置。 5、環境風險:車間地面做防腐、防滲處理,各車間做好分區防控。危險廢物暫存間內各類危廢分別存放,做好導流溝及廢液收集措施,在事故狀態下產生的消防廢水引至事故污水應急池,在確保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落實的基礎上,本項目環境風險是可防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