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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廢氣處理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1、大氣環境影響。本項目大氣污染物主要來自于1臺10t/h燃生物質鍋爐產生的煙塵、SO2、NOx及項目發泡、成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等大氣污染物。鍋爐廢氣經采用“旋風+布袋+麻石水膜”處理后排放;發泡及成型工序廢氣經收集后引入鍋爐燃燒處理后與鍋爐煙塵一起排放。全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年排放量分別控制在0.127t、0.506t、0.29t以內。正常情況下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因子貢獻值和預測值均滿足執行的相應標準的要求,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可接受。評價范圍內無超標點,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二)廢水處理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廢水主要來源于鍋爐制軟水產生的濃水,產生量為348t/a,由市政管網排入新圩鎮丁山河環境整治工程處理。項目鍋爐水膜除塵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蒸發消耗的水量。
員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為972t/a,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新圩鎮丁山河環境整治工程處理,正常情況對受納水體(丁山河)影響較小。
(三)噪聲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泡沫預發機、泡沫成型機、鍋爐等生產設備噪聲等,噪聲強度為75~85B(A),通過減震、墻體隔音的方式,可有效降低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 類聲環境功能區噪聲排放標準。聲環境敏感目標(約場村)為276米,項目產生的噪聲經距離衰減后,不會對聲環境敏感目標造成明顯噪聲影響。因此,項目運營期噪聲排放對聲環境的影響不大。
(四)固體廢物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一般工業固廢:廢包裝材料、除塵器集塵、鍋爐廢氣設施泥渣分類收集后交由專業回收公司回收;灰渣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做農用有機肥的原料使用。
危險廢物:廢液壓油、廢油脂收集后應交由有相應資質單位處理。
生活垃圾:含油廢抹布和手套混入生活垃圾,與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全廠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均能得到相應的處理處置,無外排,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影響。
(五)環境風險影響
項目使用的原料可發性聚苯乙烯中含有戊烷,戊烷列入《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附錄B-表B.1所列的風險物質,但儲存區暫存量直接判定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Ⅰ級別。
報告書通過對各類型風險事故的識別確定了最大可信事故為:生產區可發性聚苯乙烯堆場、聚苯乙烯泡沫板成品倉庫發生火災以及鍋爐發生爆炸對員工健康傷害及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提出了做好日常檢查排險、設立報警系統和應急池等風險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風險防范和事故應急措施基本得當,能有效防控發生環境風險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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