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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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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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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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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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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文號(批復(fù)詳見下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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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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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大道北延段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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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江北東區(qū)東北部,西起縱五一路,東至廣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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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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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環(huán)建[201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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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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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經(jīng)三路和緯二路道路工程建設(sh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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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區(qū)江北經(jīng)三路和緯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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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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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環(huán)建[2018]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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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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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工程職業(yè)學(xué)院周邊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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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湯泉地區(qū)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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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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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環(huán)建[2018]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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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滿六十天屆滿。
行政復(fù)議與行政訴訟權(quán)利告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fù)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shè)單位除外)認(rèn)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quán)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向廣東省環(huán)境保護(hù)廳或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fù)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惠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lián)系地址:惠州市下埔橫江三路四號,郵編:516001
聯(lián)系電話:0752-2167979
傳 真:0752-2167979
(信息來源:規(guī)劃環(huán)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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