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工地建筑施工、摩天大樓幕墻清潔、戶外電力維護檢修……隨著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高處作業已成為城市運行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這些高空任務的背后,都系著“高空舞者”們的生命安危,關系著無數家庭的幸福,也牽動著城市安全管理的神經。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GB 3608—2025《高處作業分級》(以下簡稱“分級標準”),并將替代GB/T 3608—2008,于2026年5月1日實施。此次發布的標準有哪些主要內容?與舊標準相比又有哪些新變化?我們該如何更科學、精準地防范墜落風險?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對分級標準進行了梳理并采訪了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
根據高度區段及客觀危險因素分四個等級
分級標準明確,凡在距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且存在發生墜落可能的作業,視為高處作業。
值得注意的是,分級標準不僅考慮了作業高度,還納入了影響作業的10類客觀危險因素,如5級以上風力、高溫或低溫環境、照明照度、接近危險電壓帶電體等,并對這些危險因素的判定指標進行了細化。
根據分級標準,高處作業高度分四個區段,分別為2~5米、5~15米、15~30米及大于30米,并引用A/B雙軌分級法。不存在客觀危險因素的按A類法分級,四個高度區段分別對應Ⅰ、Ⅱ、Ⅲ、Ⅳ級;存在一種或一種以上客觀危險因素的按B類法分級,四個高度區段分別對應Ⅱ、Ⅲ、Ⅳ、Ⅳ級。
市應急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10類客觀危險因素中,風力5級以上、高溫、地面濕滑等情況在我市雨季較為常見,成為高處作業的主要風險點。而對于從事高處作業的電力工人或企業機電維修工等而言,危險電壓帶電體是特別需要關注的風險點。
分級標準還對相關規范性引用文件、定義和術語及高處作業高度的確定等進行了說明和界定,提升了標準的可操作性。
推薦性標準升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與舊版相比,此次分級標準最根本的變化是從推薦性標準升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具有法律層面的意義,其發布實施標志著高處作業安全管理進入新階段。
同時,分級標準在客觀危險因素方面內容有所調整,如刪除了“風速”要求、可能會引起各種災害事故的作業環境等;增加了作業場所光線不足和能見度差的具體指標(明確照度不足,照度低于標準值10%或低于15勒克斯為客觀危險因素);更改了高溫作業引用標準、低溫作業環境的要求、危險電壓帶電體的電壓等級要求及體力勞動強度等級的引用標準等內容。
高處作業無小事,安全責任大于天。市應急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分級標準實施在即,相關企業、高處作業人員要認真學習新標準,重點關注新增和修改的強制性要求,并對照新標準更新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修訂操作規程,把安全措施落到實處,讓每一次高處作業都平安順遂。
采取針對性措施為高處作業護航
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和交叉作業等五種基本類型,存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及火災等風險。
分級標準是基礎,有效執行是關鍵。每類作業都有其獨特風險,需要采取針對性的防護措施,如臨邊作業要設置防護欄桿,孔洞要加蓋、張掛安全網或安裝安全防護門,攀登作業要有安全保護措施的通道,懸空作業要設有牢靠的立足處并視具體情況安裝防護欄桿,交叉作業要避免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小于2米的登高作業,也有跌落風險,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強防護與管理。
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是一個系統工程,除了做好現場管理,加強個人防護也十分重要。
“個人防護裝備是首道防線,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是高處作業防護‘三寶’,作業時必不可少。”市應急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此外,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與專業培訓同樣重要,作業人員要確保身體狀況符合高處作業要求,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深度近視眼等職業禁忌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考取相應操作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個人防護裝備是首道防線,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是高處作業防護‘三寶’,作業時必不可少。”
——市應急管理局有關負責人
記者歐陽成 香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