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規程(試行)》,未按時領取的紙質證書,由證書發放機構代為保管,保管期限為自考試結束日起5年。請考試合格并取得證書的人員,按我中心通知的時間及時領取本人紙質證書。
惠州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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